〔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大臺南地區因台灣COVID-19疫情持續嚴重,甚至已發現北部民眾確診卻發現曾逗留臺南地區而無法倖免,致使台南地區民眾無不繃緊神經注意疫情發展,然在緊張疫情之際,在中央及地方政府無不全力防堵疫情,卻有臺南民眾於16日未經查證,即在網路社群上散佈臺南地區有6名COVID-19確診病人之假消息,致使許多民眾議論紛紛,案經警第四分局接獲該民眾於網路社群上散佈假訊息,為免造成社會恐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循線通知犯嫌到案說明,詢後依照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罪嫌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圖說)陳姓民眾在個人網路社群散佈COVID-19疫情不實訊息內容,「台南市還很安全,朋友們沒事不要來台南市相害……最新消息聽說台南確診6人,所以這個圖片是安慰台南人的嗎?沒事還是少出門」,警第四分局調查後,依法移送法辦。(市警第四分局提供)
本案係第四分局16日接獲情資反映,陳姓民眾在個人網路社群散佈COVID-19疫情不實訊息內容,「台南市還很安全,朋友們沒事不要來台南市相害……最新消息聽說台南確診6人,所以這個圖片是安慰台南人的嗎?沒事還是少出門」,經該分局於16日確認CDC國內疫情通報,並未公布臺南市有COVID-19確診消息,實與臺南地區實際疫情不符,疑有散佈不實訊息而造成大眾恐慌,經專案人員製發通知書並請當事人立即到案說明,發現該民眾確實未經查證即聽信他人說臺南有確診消息,並隨意發布在網路社群上,雖是好意提醒大家疫情狀況,但不實謠言恐已造成社會恐慌,全案調查後,仍依法辦理移送。
警第四分局分局長甘炎民鄭重呼籲,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且此舉不僅害人更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