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光電工地傾倒廢棄物 立委陳亭妃、市議員陳秋萍促南大附中嚴管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南大附中日前因興建太陽能光電基樁,引發居民反彈,原本校方、廠商已和地方取得先停工辦說明會共識,但日前卻有居民發現,廠商在工地偷挖洞並埋廢棄物,立委陳亭妃及市議員陳秋萍獲報後,16日前往南大附中工地會勘,怒批廠商挑戰公權力置學生安全於不顧,他們絕不能容忍,要求校方一定要依法究責。南大附中實習處主任蘇正任表示,已請廠商改善並加強工地的監控管理,並依法追究責任。

(圖說)立委陳亭妃(左二)與市議員陳秋萍(左一)由廠商代表鍾先生(右一)及南大附中實習處主任蘇正任(右二)陪同會勘。(記者鄭德政攝)
南市環保局表示,6月12日接獲檢舉後,立即派員赴現場了解,為掌握事證與時效,更要求工地人員立即現場開挖,在深度近2米處發現各類裝潢廢棄物、塑膠水管、帆布等外,還不乏生活垃圾。非法掩埋行為事證明確,環保局已將3名涉案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圖說)南市環保局6月12日接獲檢舉後,立即派員赴現場了解,為掌握事證與時效,更要求工地人員立即現場開挖,在深度近2米處發現各類裝潢廢棄物、塑膠水管、帆布等外,還不乏生活垃圾。(環保局提供)
立委陳亭妃表示,南大附中興建太陽能光電基樁,預定施工期間110年5月6日至110年12月30日,由於未與地方溝通說明,曾引發居民反彈,之後校方、廠商和地方取得先停工並辦說明會共識,但日前卻有居民發現,廠商在工地偷挖洞並埋下廢棄物,第一時間廠商氣焰囂張,聲稱是埋工地中的磚塊、垃圾,但被揭發廢棄物是從工地外運入,根據檢舉影片,看得出怪手正將小貨車上的廢棄物,挖入先前已挖好的地洞中,小貨車周遭並有兩名工人,在協助將怪手無法剷進洞中的廢棄物倒入,行徑誇張。

(圖說)傾倒廢棄物的地方,廢棄物已被挖除並填平。(記者鄭德政攝)
陳秋萍指出,當影片曝光後她具名檢舉,請台南市環保局到現場查看,廠商態度相當猖狂,謊稱是將工地內的磚塊與垃圾埋入;但經追查更多事證後,發現事實並非如此,而是將校外廢棄物運入。環保局也已搜証究責並移請檢方偵辦。
陳秋萍表示,這個工程亂象很多,之前就有工人未戴安全帽,工地開口沒有設置防止墜落的護欄,甚至將怪手作為吊掛工具等狀況,現在又出包,光電開發怎麼可以埋廢棄物?真的讓人百思不得其解,校方真的要考慮是否要與此廠商繼續合作。
陳亭妃說,居民不是反對南大附中設置太陽能光電基樁,只是一開始完全不跟居民溝通,直接動工,當然會引發居民疑慮。在確認先停工並舉辦說明會後,暫時因為疫情無法開會,但現在又有廠商傾倒廢棄物的狀況,請南大附中校方妥善處理。
到場廠商代表鍾先生也喊冤說,傾倒廢棄物是下游包商所為,他們也不知情,他們也是被害人,目前相關人員已被移送檢方偵辦,他們一定會負起責任配合檢方調查。
陳亭妃及陳秋萍質疑廠商代表是在推卸責任,要求校方要硬起來,一定要依法究責不容再犯。
南大附中實習處主任蘇正任表示,學生實習的地方絕不容許傾埋廢棄物,目前傾倒廢棄物已挖除,並請廠商改善缺失並加強工地的監控管理,並依法追究廠商的責任。
環保局人員透露,涉案者起初否認廢棄物是從場外進入,一直說是工區內原本的廢棄物,但除了民眾指證外,路口監視器也清楚攝下影像,涉案3人終於坦承犯案惟強調是個人所為,與台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及施工發包廠商無關。
環保局表示,全案已依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另涉及同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後半段部分,將移送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