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啟維:漁民船員證登記同一船籍才可出海 不合理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漁業署在疫情三級管制這段時間,規定漁民的隊員證需同一船籍才能出海,台南市議員李啟維認為,如此規定不但對防疫沒有幫助,也破壞農漁民長久以來互相幫忙的文化。南市府農業局漁港所長周黎朝說,會向上來反映。

市議員李啟維表示,漁民船員證登記同一船籍才可以出海, 很不合理,會做這樣的規定就是不了解漁民作業習性,外行領導內行。(記者鄭德政攝)
李啟維議員表示,最近他接到很多漁民的陳情反映,雖然這段時間大家都非常配合政府的防疫政策,可是政府規定如果要到其它船隻幫忙捕魚,需辦理船員證移轉船籍,不但曠日費時造成困擾,也有實際的困難。
李啟維議員說,農漁民的傳統就是互相幫忙,農忙時我幫你,你幫我,養殖魚塭也是,討海人更不用說,很單純的我幫你,你幫我,而且大家都有船員證,一艘船筏最多也只有2人,不像公共場所要實名制,何況出港也要報關登記。
李議員說,政府單位會訂出如此的規定,就是不了解漁民作業習性,外行領導內行,不但無助於防疫,又招致民怨,實在值得政府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