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開徵,惟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持續嚴峻,降低群聚風險,本(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由原110年7月31日繳費截止日展延至8月31日。
麻豆監理站表示,110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元大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者,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民眾亦仍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民眾若是未收到繳納通知書或是通知書內有不需要繳納之車輛,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本站申請補發。另外為避免因工作忙碌忘記繳費而受罰,可洽本站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或是從金融帳戶約定自動繳費的服務,方便又環保。
麻豆監理站站長蔡娟娟特別提醒,原已寄發之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所載繳納期限為7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情間,仍請車主多利用線上多元方式繳納汽燃費,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納,省時便利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