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首棟申請危老公寓階段性補強補助案 圓滿完成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有鑑於近幾年地震頻傳,歷經105年「0206美濃大地震」及106年「花蓮大地震」等強震,造成台灣多處大樓倒塌及建物傾斜,使民眾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中央政府訂定計畫補助民眾辦理建築物階段性補強作業,臺南市第一棟申請自辦危老公寓階段性補強案件,獲得398萬元補助經費,今年5月圓滿完工,7月完成結案。

(圖說)位於南區一棟屋齡40年的5層樓公寓,該建築物原結構柱鋼筋鏽蝕膨脹、混凝土剝落;整棟建築物採擴柱工法及新增剪力牆進行補強工程。(記者鄭德政攝)
工務局表示,「建築物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臺南市109年度受理一件補助申請案,為本市首例位於南區一棟屋齡40年的5層樓公寓發起的階段性補強工程,該建築物原結構柱鋼筋鏽蝕膨脹、混凝土剝落。整棟建築物採擴柱工法及新增剪力牆進行補強工程,經工務局審查後,同意補助85%工程經費,總補助金額高達398萬元,工程歷經約一年規劃設計,於今年2月開工,5月完工,並於7月完成補助流程結案。

(圖說)該公寓經工務局審查後,同意補助85%工程經費,總補助金額高達398萬元,工程歷經約一年規劃設計,於今年2月開工,5月完工,並於7月完成補助流程結案。(記者鄭德政攝)
建築物如為公寓、住宅大廈、住商混合大樓(住宅使用比例達二分之一之建築物)、連棟透天厝(限非單一所有權人),經結構初評評估危險度總評估分數大於45分或經詳評建議補強者,可向工務局申請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每棟最高可補助450萬元,並以補助金額不超過總補強費用85%為上限。
臺南市110年度總補助補強件數為30幢(棟),目前已受理4幢建築物,皆已規劃設計中。工務局強調,欲辦理建築物階段性補強之公寓大廈或社區,請即早提出申請。詳細情形可參閱「建築物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或電洽工務局使用管理科06-2991111#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