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以王○原等人為首之環保犯罪集團,王嫌等人為牟取不法利益,未依法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私自於臺南市官田區私有土地內違法經營廢棄物掩埋場,該集團為掩人耳目,經常利用深夜時間作業,掩埋場周邊另有員工負責把風,管制出入,進入場內傾倒廢棄物之車輛,依噸數及廢棄物種類不同,收取新臺幣4萬至6萬元不等之金額。
(圖說)台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持臺南地方法院及臺南地檢署核發之搜索票、拘票,兵分多路分別在南市、高雄市、臺中市等縣市進行調查,陸續進行9波搜索及拘提行動,拘提犯嫌王○原等17人到案。(市警局提供)
本大隊長期蒐證調查發現,該集團分工精細,掩埋場周邊把風、場內作業人員、清運司機、仲介業者等均有專責人員負責,王姓主嫌並提供毒品給集團成員作為工作之報酬,另調查發現,王嫌為牟取更多不法利益,甚至占用周邊其他私有土地及國有地,作為其非法掩埋場,並恐嚇周邊遭占用之地主不得聲張,行徑非常囂張。
(圖說)於王姓主嫌住處搜索查扣非制式手槍3支、海洛因毒品1.7公克、開山刀等不法證物。(市警局提供)
經報請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持臺南地方法院及臺南地檢署核發之搜索票、拘票,兵分多路分別在南市、高雄市、臺中市等縣市進行調查,陸續進行9波搜索及拘提行動,拘提犯嫌王○原等17人到案(法院裁定羈押14人),查扣作案各式車輛及機具10台(估價金額約1200萬元),另於王姓主嫌住處搜索查扣非制式手槍3支、海洛因毒品1.7公克、開山刀等不法證物,目前調查廢棄物總重量高達1萬公噸以上,不法所得初估約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毒品、廢棄物清理法等案,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圖說)目前調查廢棄物總重量高達1萬公噸以上,不法所得初估約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市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