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議員許又仁推動南市高中、國中小校長遴選法規提升法源位階,由市議會立法制定自治條例,之前受到市府教育局出手抵制,昨日情勢峰迴路轉,經市府高層與郭信良議長協調,同意將校長遴選規定提升為「自治規則」送議會備查,相關爭議暫時落幕。南市教育局表示,在不影響運作和及時回應需求原則下,會將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調整為自治規則,讓校長安心辦學。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教師會對校長遴選提升為自治條例表示樂觀其成。
(圖說)市議員許又仁在市議會推動南市高中、國中小校長遴選法規提升至自治條例,台南市政府釋出善意決定訂定自治規則送會備查,讓爭議暫時落幕。(記者鄭德政攝)
今年2月9日市府教育局修訂國中小校長遴選要點,將校長遴選及考評委員名單、處理過程,改為完全不公開。又於4月13日將該作業要點改回於校長遴選或評鑑結果未公告前應予保密。另外,今年5月中辦理校長遴選時,教育局只針對國中校長要求臨時變更志願序填寫數量提高到25所,如此行政作為卻仍有善化國中出缺情事,雖然教育局指派優秀代理校長來領導校務,但於法制上明年度依舊必須辦理善化國中校長遴選。校長遴選規定應求法制上的穩定,於行政規則之法源位階上,教育局得以臨時修訂變動,此非教育之福。
市議員許又仁提案由市議會立法制定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避免行政權過度介入。許又仁指出,根據市議會議事規則,議員提案制定市法規,除提案人外,要有至少五分之一議員也就是至少12名市議員連署才能成案,許又仁透露,高中校長遴選自治條例最後有14名議員連署,國中小校長遴選自治條例則有15名議員連署,上週五他原本已送入議會法規委員會完成提案,希望在九月初臨時會排入議程審查。
不過,許又仁說,市府昨日下午緊急指派戴謙副市長、教育局長鄭新輝與他協調,由郭信良議長主持,雙方達成共識,由市府教育局訂定自治規則,送市議會備查。
許又仁指出,他推動校長遴選從行政規則提升為自治條例,立法初衷就是要求教育局依法行政,勿過度干涉遴選過程、破壞家長、教師及校長參與的民主機制,並能接受議會的監督。市府同意就校長遴選辦法訂定「自治規則」送議會備查,朝此目標有所進步。他並指出,以自治規則規範校長遴選並不是沒有前例,基隆市國中小校長遴選辦法即是自治規則。
許又仁強調,由民代主動提案立法在立法院是很平常的事,在地方推動卻如此艱難,目前市議會有蔡育輝議員提案的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李宗翰議員提案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他希望市府未來對議員主動提案立法應保持平常心看待,這才是民主政治的常態。
許又仁說,他感謝議員同仁參與連署的支持相挺,包括教育事務在內的所有地方自治事項,都需要地方立法機關的持續追蹤監督,推動市議會主動提出立法,不僅是為了監督市政,也是帶動公民社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讓台灣的民主政治更加成熟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