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蘆竹溝反對設置太陽光電請願案」專案報告 市府:居民意見會反映中央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目前正於新營民治議事廳召開的臺南市議會第3屆第9次臨時會,6日上午進行「蘆竹溝反對設置太陽光電請願案」專案報告,邀請市府相關單位列席說明及備詢。

(圖說)臺南市議會「蘆竹溝反對設置太陽光電請願案」專案報告,由建設委員會召集人陳秋宏議員(左二)主持,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中)報告,農業、地政、工務及警察局長列席備詢。(記者鄭德政攝)
該專案報告由建設委員會召集人陳秋宏議員主持,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報告,農業、地政、工務及警察局長列席。經蔡育輝議員提議並根據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會中同意請願案提案代表即蘆竹溝反對太陽能設置自救會會長邱佳敏說明。邱會長表示,自救會非暴民也不是綠蟑螂,光電廠設置距離住家太近,電流噪音及熱島效應已對居民產生困擾,希望政府單位注重蘆竹溝居民的生存權和居住權,要求業者退場。
針對市議員提出之低頻噪音、不利農地耕作等問題。經發局長陳凱凌表示,會後將盡快安排環保局、相關單位及當地居民,共同會勘了解太陽能光電板運行所產生之問題,如有環保疑慮,即根據相關規定依法處置,並反映給中央。
專案報告會後做成六點結論:
一、請市府積極洽請中央主管機關盡速召開會議,針對蘆竹溝社區光電案場爭議,雙向溝通釐清疑慮解決問題。
二、請市府經發局會同環保局於會後與社區自救會及居民現場勘查,檢測了解光電廠產生低頻噪音問題。
三、請市府積極建立光電案場影響範圍長期環境監測機制,設置包含水質、土壤、噪音、溫度、濕度等記錄設施,檢測是否有熱島效應或污染,及光電廠對環境社區之影響分析,並研擬配套改善。
四、針對蘆竹溝社區光電廠開發,引發申請規劃選址階段事前未進行地方及利害關係人公聽會說明,亦未納入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或環社檢測機制之範圍、施工說明規範不明等問題,影響居民權益與社區環境甚鉅,請市府積極建議中央就法令未完備明確部分盡速檢討修正。
五、請市府重新檢討本市「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合宜性與適法性,並將認定及審查標準等報告送本會。
六、有關蘆竹溝社區光電場業者申請、施工之適法性,請市府提出說明送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