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都市計畫(含計畫圖重製)第四次通盤檢討 第一階段發布實施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山上都市計畫歷經縣市合併升格及社經環境改變,部分計畫內容已不符合實際發展需求,影響未來都市建設之推動,市府為解決計畫圖?舊與實質現況之偏差等情形,本次定期通盤檢討併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業經各級都委會審議通過,並於110年9月30日發布實施。本次檢討重點包括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古蹟保存區劃設、重製變更檢討及細部計畫拆離等議題。

(圖說)台南市山上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 (含計畫圖重製) (第一階段)發布實施示意圖。(記者鄭德政攝)
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為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長期土地使用受限的問題,本次檢討將計畫區內市場用地(市2、市3)、公兒用地(公兒1)、人行步道、道路用地及一處原附帶條件地區,重新規劃以跨區市地重劃辦理整體開發;另為配合臺南古水道之國定古蹟範圍及考量周邊範圍之完整性,本次檢討依國定公告範圍及公有土地範圍變更為古蹟保存區,以利古蹟空間整體規劃使用。為落實計畫分層管理,本次通檢亦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與主要計畫拆離,調整為細部計畫層級,將可提升審議效率及配合地方所需。
市府都發局說明,本次另一項檢討重點為辦理山上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配合重新測繪1/1,000之地形圖,依都市計畫圖重製程序及「?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6、47條規定進行作業,重製及檢討成果將可提昇都市計畫圖品質,俾利山上都市計畫未來執行之精準、便利及一致性,也方便民眾透過資訊系統查詢都市計畫書、圖及土地使用分區等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