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副議長林炳利涉嫌詐領助理費2700萬元 林妻 3人分別聲押交保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12月28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及台南市調查處,針對台南市議會副議長林炳利涉嫌詐領助理費等貪污罪嫌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23人及證人2人到案訊問,檢方初步調查,林炳利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約2700萬元,訊後將林妻聲請羈押禁見,林之女兒10萬元交保、侄子5萬元交保,林炳利因生病住院未到案說明,檢察官將擇日另行傳喚,擴大偵辦中。

(圖說)台南市議會副議長林炳利因病住院中。(資料照,記者鄭德政攝)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檢察官錢鴻明於12月2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台南市調查處,針對台南市議會副議長林炳利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執行搜索,搜索處所含議員住處、服務處及研究室共12處,並傳喚被告23人及證人2人到案說明。
本案是南機站接獲檢舉,指稱林炳利有以人頭助理詐領議員助理費之情事,南機站馬上報請南檢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專案小組經蒐證完備後,於今年12月28日持搜索票及傳票執行搜索及傳喚,並扣得帳戶資料等文件,初步調查發現,林炳利與其洪姓妻子、女兒及其洪姓侄子,自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明知其等親友共20人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業務,竟仍以此等親友之名義,向台南市議會詐領助理費,初步估計詐得金額約2700餘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妻洪女,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犯罪嫌疑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串供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林之女具保10萬元,林之侄子洪男具保5萬元。因林炳利生病住院,28日未能到案說明,檢察官將擇日另行傳喚。南檢指出,承辦檢察官將針對搜索所得事證,及相關人等之供述持續深入追查中。
據了解,台南市近2年來已有7位現任、卸任市議員,因被檢舉涉嫌詐領或浮報助理費遭檢方搜索,而南檢查出林炳利涉嫌在10多年間,疑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共約2700萬元,是目前涉嫌詐領助理費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