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郭綜合醫院婦產部主任李耀泰表示,子宮內膜癌和非典型內膜增生多發生在停經後婦女,但有少數患者(10%)屬40歲以下,且有日益增多趨勢,歸咎原因,與肥胖、不孕症、糖尿病、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及環境荷爾蒙有關,發現時多數為早期,預後良好。治療的標準方法為全子宮切除、兩側輸卵管卵巢切除和後腹壁淋巴結摘除。但對生育未完成的婦女,常希望保留生育能力,此時,對早期子宮內膜癌會考慮保守性治療。
(圖說)台南市郭綜合醫院婦產部主任李耀泰表示,對生育未完成的婦女,常希望保留生育能力,此時,對早期子宮內膜癌會考慮保守性治療。(記者鄭德政攝)
李主任指出,子宮內膜癌患者欲保留生育能力,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子宮內膜搔刮確認為分化良好的類子宮內膜腺癌。
(2)腫瘤僅侷限在子宮內膜層,常以磁振造影、電腦斷層和陰道超音波來診斷。
(3)為生育年齡、且有意生兒育女者。
(4)無荷爾蒙治療的禁忌者。
(5)了解此為非標準治療,包括潛伏性癌症、復發和持續性病灶風險。
李主任根據文獻報告,早期子宮內膜癌的保守性治療藥物有:(1)口服黃體素;(2)含黃體素子宮內避孕器;(3)子宮鏡切除病灶;(4)性腺激素釋放劑類似劑;(5)芳香族?抑制劑;(6)二甲雙胍。上述藥物可單獨、亦可合併使用;(7)改變生活習慣,避免環境荷爾蒙。最後一項可能最重要。
李主任認為,影響保守性治療成功的因素,有一、治療時間的長短:藥物治療通常在6個月內,但如延長治療時間,可延長至24個月,其效果相對提升。
二、子宮內膜厚度較薄:如在2公分內成功率較高。
三、無糖尿病者。
患者一旦達到緩解後,李主任建議在3個月內盡快懷孕,如能採用生殖輔助技術協助生育更佳。同時,只要有過1次懷孕,復發風險低於未懷孕者。患者如未能懷孕,仍需考慮每3個月做一次子宮內膜刮除術,以確定有無復發的病灶。亦可以二甲雙胍做維持治療,由於二甲雙胍在懷孕用藥分類屬B級,有糖尿病孕婦亦可使用,因此安全性無疑。當完成生育後,建議將子宮切除,因復發率高,但可考慮保留卵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