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團隊高度重視酒後駕車所造成交通事故,因酒駕行為對市民的交通安全具有高度的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台南市政府全國首創推動「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預計自111年3月2日實施,針對重大酒駕肇事事故適時主動以公開資訊方式,遏阻酒駕事件對市民及用路人的威脅風險。
(圖說)台南市政府全國首創推動「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預計自111年3月2日開始實施,針對重大酒駕肇事事故適時主動以公開資訊方式,遏阻酒駕事件對市民及用路人的威脅風險。(記者鄭德政攝)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第35、35-1條條文,增訂酒駕再犯者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由於尚需相關行政作業時間才能實施,市長黃偉哲指示應於法令上路前應有更積極作為,以期回應廣大民眾對用路安全的期待。
交通局指出,基於保護本市市民及用路人交通安全的公益正當目的,以及彌補新法上路實施前空窗期,全國首創推動「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以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等5類重大酒駕事件,將汽機車駕駛人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希望藉此讓酒後駕車等不良習慣民眾能有所警惕,同時提醒民眾行經酒駕事故路段時能更加小心。
該作業原則自即日起實施後,如有符合前述重大酒駕事件發生即依程序發布,千萬不要因為發生酒駕事件變成被公布的主角,酒後不開(騎)車,可請未飲酒親朋好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並可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勿一時的僥倖疏忽造成終身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