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南市教師會期許南市打造更民主的校長遴選制度 市府回應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南市教師會(下稱本會)主張校長遴選時,學校教師及教師組織的聲音應給予更多發聲管道及尊重。教師法賦予教師專業自主權,基於此,校長與教師應成為接下來四年的教學夥伴,但本會觀察到學校老師忙於繁重的教學工作,造成政策參與的習慣不足,甚至制度的設計及運作刻意的制約讓教師對校長遴選敬而遠之。本會認為,新校長與教師磨合期越長,甚至產生不信任感皆是教學力無謂的浪費,若能在遴選階段讓教師充分表達意見,校長並回以專業對話,才是最佳機制。

(圖說)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南市教師會召開「打造南市更民主的校長遴選制度」記者會,由理事長陳葦芸(中)主持,多位市議員與會關心發言。(記者鄭德政攝)
教育局表示,南市國中小校長遴選制度歷經多年的修正,已建立多元參與的民主化遴選機制,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每年為出缺學校遴選最合適的校長。穩定發展且有效能的遴選制度得之不易,不宜每逢一段時間就把敏感議題重提,引發校長不安與不必要的困擾。
每年校長遴選過程中,教育局會辦理「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學校教師會長或本會各校支會長,應為訪視委員到校訪視時受訪教師的當然人選,可以表達教師代表性聲音。另外,臺南市教育局辦理「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由遴選學校行政人員及校長參加,然而卻沒有教師參與,教師們通常不了解校長遴選的重要注意事項,參加遴選的校長們在校長辦學理念說明會時,會呈現自己對出缺學校的辦學理念,然而教師對於未來校長的辦學理念,甚至最重要的「校務發展會議」要議決「學校需求建議書」及提送「校長人選建議名單」,幾乎全無概念。

(圖說)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南市教師會召開「打造南市更民主的校長遴選制度」記者會,與會市議員會中做出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應納入家長代表浮動委員等三點結論。(記者鄭德政攝)
本會每年都會舉辦教師專屬的「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各校教師不應錯過,教育局甚至應鼓勵參加。如能學習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校內成立「工作小組」,辦理遴選作業並讓學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充分參與,更能為學校遴選到最適合的校長。
校長遴選過程中,教育局會辦理「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訪視」,訪視過程中會抽訪一定比例的教師,但是未被抽訪之教師少了表達意見的機會,因此,本會認為一份專業的校長辦學概況問卷,保密、無記名的設計,再由與校長相處4年的教師施問,最能呈現校長的校務經營能力,如果問卷結果良好,教育局辦理的辦學績效評鑑及到校訪視亦是優異的成績展現,遴選委員會直接給予校長相當的尊重,依循其意願選任,不僅給予肯定相信也是師生之福,因此,本會建議出缺學校應鼓勵教師全面填寫校長辦學問卷。
許又仁議員期許教育局接納該會意見,在目前法規架構下更細緻的落實民主多元參與,然而在遴選過程中甚少看到學校教師參與,而且,目前遴選委員的家長及教師代表僅是代理人制度,因此許又仁議員提出建議可以更改為出缺學校的家長及教師擔任浮動委員。
周麗津議員認為,外縣市制度有可借鏡之處,且認同本會主張,除了行政人員外,學校教師更應多參與校長遴選過程,因為學校教師最了解怎樣的校長適合該校,所以校長的理念要讓學校教師充分知曉。
李中岑議員認為,校長人選應是家長、行政、教師的共識人選,行政端偏向業務執行或管理,但是校長更應接觸教學及家長想法,這有助於新校長更快、更順利融入學校。李鎮國議員表示公正客觀的遴選是很有必要的,透過問卷、訪談等各種方式收集意見,可以擴大公民參與,成為向上提升的力量。
盧崑福議員肯定本會主張,看到的是用心、無私,請教育局多跟議員、本會溝通,建立共識制度。
蔡旺詮議員表示,校長遴選制度法制化的重要性以及公民意識的提升都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浮動代表的落實以及訂定嚴謹的選辦法能為學校遴選出適合的校長。
呂維胤議員肯定並認同教師組織的主張,民主時代同時也是團隊合作的時代,校長辦學應該獲得教師與家長的認同,校長與老師的磨合期越短,才是學校之福,也建議人事處長能擔任遴選委員會副主委,有多元的角色參與委員會運作。 林美燕議員表示,校長是學校辦學的龍頭,如何選出優質的校長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期許能有公平公正的遴選辦法為學校遴選出適合的校長。
沈震東議員支持本會有關遴選作業加入問卷的主張,有助於了解一位校長對校務的經營面向,也支持浮動委員設計,建議各方深入討論。
臺南市議會民政教育委員會在今天記者會中做出三點結論如下:
1.出缺學校教師應填寫校長辦學問卷。
2.遴選辦法中恢復人事處長擔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3.出缺學校應成立工作小組,廣納家長及教師代表之意見。
民政教育委員會另提出一建議,建議教育局參考其他縣市在遴選辦法中納入出缺學校家長浮動代表及教師浮動代表,並請教育局將此建議帶回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