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農地非法填土移送檢調 黃偉哲強調農地違規累犯應依法嚴懲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最近外界關心歸仁區農地遭非法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案,因農業局認定情節重大,地政局除於3月17日加重處罰鍰24萬元外,也令地主停止違規行為,並限期7天內恢復原狀,今(25)日地政局、農業局會同南市府相關機關主動至現場複勘,確認現地違規行為,雖然無再擴大,但也尚未恢復原狀,市長黃偉哲指示,立即移送檢調,強調對一再違規累犯決不寬貸。

(圖說)最近外界關心歸仁區農地遭非法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案,今日地政局、農業局會同南市府相關機關主動至現場複勘,確認現地違規行為,雖然無再擴大,但也尚未恢復原狀。(記者鄭德政攝)
地政局長陳淑美指出,台南市政府針對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訂有「台南 市政府辦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違規情節不同給予不 同裁罰,本案 109 年曾對現場行為人開罰 6 萬元,而 110 年查獲時, 因地主自承僱人填土石方,故地政局對地主第一次裁罰 9 萬元,日前 再度查獲地主僱人填埋土方,因情節重大,再按裁罰準予加倍裁罰 24 萬元,而今日會同農業局排定會勘追蹤後續情形,因現場尚未依裁罰 通知如期恢復原狀,違規現況仍在,地政局已主動將相關事證移送檢調,加重遏止力道。

(圖說)地政局今日會同農業局排定會勘追蹤後續情形,因現場尚未依法裁罰並通知如期恢復原狀,違規現況仍在,地政局已主動將相關事證移送檢調。(記者鄭德政攝)
農業局補充,依照 110 年 12 月修正的「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 2-1 條規定,對於農地填土認定更客觀明確,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 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所以民眾如需在農地填土改良,應向農業局提出申請,經認定土方來源合格後才能進行,切勿自行填埋不合規定土石,將被移送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裁罰。農地為不可再生的國家資源,為確保台南市農業生產環境完整,對於農地違規使用,台南市政府各機關仍持續聯手出擊,加強查核管理,地政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貪圖方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