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邀檢察官演講 提醒勿貪小而後悔莫及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環保局8日舉辦111年廉政教育訓練暨座談會,主題為公務員小額申領款項之法紀,強調利用職務浮報加班費、差旅費及國旅卡補助等,觸犯了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除判罰金外,還可能有牢獄之災。

(圖說)廉政教育訓練暨座談會邀請到臺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駿逸(中站者)專題演講,約70餘人與會。(記者鄭德政攝)
廉政教育訓練暨座談會邀請到臺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駿逸專題演講,約70餘人與會。李駿免主任檢察官以實際公務員詐領加班費為案例,提醒在座者貪心不論金額大小,是要付出大代價的。一名環保局清潔隊員申請加班4小時,但僅刷卡簽到實際上並沒加班,而是中途返家休息。溢領的加班費1172元,但因觸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圖說)李駿逸主任檢察官演講後,在座者對於小額申請款項的法紀意識立即提升,紛紛提問。有人詢問若以國旅卡購買餐券或住宿券,再當成禮品贈予親友是否有違法之嫌。(記者鄭德政攝)
李駿逸主任檢察官演講後,在座者對於小額申請款項的法紀意識立即提升,紛紛提問。有人詢問若以國旅卡購買餐券或住宿券,再當成禮品贈予親友是否有違法之嫌。公務員出差後申請公假旅費誤填寫雜費費用,是否會被認定為詐領或溢領而涉刑責。國旅卡消費預付住宿費或旅行團費,因故取消退費欲仍申請國旅卡補助,是否觸法。
李駿逸主任檢察官逐一回覆,買餐券或住宿券與他人分享,屬個人使用,不屬詐領補助款項。誤填費用,不構成詐欺罪。預付住或旅行團費因故取消,仍申請國旅卡補助,已觸犯了詐欺取財罪。
市政府政風處副處長張堯星、環保局長謝世傑致詞時,都再三提醒,身為公務人員一定要有廉潔意識,勿因一時貪念而讓人生留下污點,希望每個人在公務生涯中都能奉公守法,別因小失大,抱憾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