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有關小貨車誤闖小東路地下道機車道撞斷限高桿案,經查小東地下道車道佈設係以實體分隔快慢車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於車道入口處繪有「機慢車專用」標線並設有機慢車專用標誌,涵洞上方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83條第1項規定設置限高牌面(快車道限高4.2公尺、慢車道限高2.1公尺),另分隔島頭亦設有機慢車通行標誌;工務局為避免用路人誤闖,除設置限高桿外,另於限高桿上清楚附掛限高牌面及禁止四輪以上車輛進入牌面,以加強提醒用路人應行方向,經檢視相關設施,足以供用路人清楚辨識行車方向。
另本案經一分局初步釐清事故肇因,肇事小貨車係於夜間跟隨前方違規計程車駛入涵洞致撞擊限高架,屬個案違規情形,交通局將會同相關單位盡速安排現勘,後續將持續滾動檢討,以避免類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