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日前某大企業首部電動巴士開箱現身在台南市街道上,吸睛酷艷所有路人,引起大家對電動車普及化議題討論。為響應政府2025年的減碳環保政策,台南市環保局25日召開「臺南市低碳調適及永續發展」線上會議。與會市議員王家貞表示,現行燃油車易造成空氣污染,不利於地球及人類的生存及健康有目共睹,現今許多國家已陸續發布禁售燃油新車時程並積極推廣電動車,顯示出電動車將是全球未來重要發展趨勢。
(圖說)市議員王家貞強烈要求市府「超前佈署」,明訂新建大樓按比例預留充電樁停車位。(記者鄭德政攝)
王家貞說,中央對於未來的公寓大樓新建案,在2019年7月1日公告施行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中,增訂停車空間應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此外,據她了解台北市對於新建大樓已施行推補助需留電動車充電樁位置;高雄市也要求建商,自7月起新建大樓必需預留充電樁位置。反觀,台南市政府對於此議題卻尚未提出明白清楚的政策及法令規範,對於市民食衣住行相關的生活議題上的變化需求及趨勢,似乎總是後知後覺,牛步緩慢前進。為此,王家貞甚表疑惑及不解。
王家貞表示,電動汽車是未來運具的主流,若現在不及時未雨綢繆,妥善適當的超前佈署,將來極可能無法避免未來因電動車充電樁設置不足,所衍生的各種不便及難題的發生。因此,王家貞擬俟下週市議會定期會復議後,針對此項重要的未來議題,將提出專案,要求市政府研擬法令,明文規定未來新建大樓所規劃的停車格,必須按一定比例分配有安裝充電樁的停車格位的實施辦法,以保障使用電動車車主的權益,並於公用停車場內設立清楚明示的告示牌,讓使用者一眼就可以看出來充電的位置,以符合2025年減碳的潮流要求並讓台南市逐步成為低碳空氣品質優良的城市。
(圖說)工務局表示,依照目前法令執行,申請人皆已將主電纜線預留至停車空間的特定位置,再由這些點位發散接往每個需要的車格(位),後續再由有需求的車主與車商申請裝設充電樁進行使用。(工務局提供)
南市府工務局表示,2019年7月1日公告施行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增訂第62條第1項第4款「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一節,該局目前於新建申請建造執照時的執行方式,除一般審查圖說時,由設計建築師針對相關條文檢討簽證,再於後續執照抽查時複審外,另外於開放空間預審會議時,亦由各委員檢視要求依照該條文規定請申請人留設相關的充電設備及位置。顯示工務局要求申請業者依法執行,至為明確。
工務局表示,依照目前法令執行,申請人皆已將主電纜線預留至停車空間的特定位置,再由這些點位發散接往每個需要的車格(位),後續再由有需求的車主與車商申請裝設充電樁進行使用。另外,除停車空間留設相關設備及位置外,是否需擴及到每個停車位或是依比例分配某些車位為充電車位,該局將參考五都相關政策,納入未來自治條例修法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