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56歲林姓男子為變賣馬達內銅線,在重要道路附近空地露天焚燒200至300個塑膠包覆的馬達線圈,冒大量黑煙加上刺鼻臭味,令附近居民氣憤不已。環保局循線於6月6日下午找到林男,他對自己隨意燃燒有害物質的行為毫不在意。環保局表示,露天焚燒且散逸特殊有害健康物質,依空污法第55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圖說)環保局6月2日下午接獲民眾陳情,南區台86快速道路匝道一帶冒出大量黑煙且散發燒塑膠的刺鼻味。當下即會同灣裡派出所員警及里長趕往,現場只見消防人員正奮力滅火。火勢撲滅後,發現燒的都是馬達線圈。(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局6月2日下午接獲民眾陳情,南區台86快速道路匝道一帶冒出大量黑煙且散發燒塑膠的刺鼻味。當下即會同灣裡派出所員警及里長趕往,現場只見消防人員正奮力滅火。火勢撲滅後,發現燒的都是馬達線圈,有的塑膠外殼已融毀有的仍完好,基於證據保全,目前都已移至他處暫置,重量約3噸。
(圖說)環保局表示,露天焚燒且散逸特殊有害健康物質,依空污法第55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記者鄭德政攝)
林男是臺南人,對灣裡一帶熟悉。收購大、小馬達拆解、焚燒馬達線圈,目的在取得內部的銅線加以變賣。環保局透露,林男對於露天燃燒有害物質對環境、健康帶來的危害一點也不在意,竟然說只是燒一些物品,又不會怎樣。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林男任意露天燃燒含塑膠材質之馬達線圈,逸散特殊有害健康物質,依空污法55條的處分極為嚴厲,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林男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逕行焚燒處理廢棄物,違反廢棄物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4款,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高1,500萬元罰金。全案將函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強調,為貪圖小利隨意露天燃燒廢電線、電纜、馬達等將得不償失。民眾家中如有不要的廢棄電線、電纜或馬達等請交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若發現焚燒不明物品等空污情事,請立即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6-6572916轉2222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通報環保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