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於民國66年即已擬定,經歷三次通盤檢討,並於101年辦理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因已屆檢討年限,市府都發局依法啟動第四次通盤檢討作業,全案於111年5月24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黃偉哲市長十分關心全案辦理進度,期許本次通檢成果能因應現況發展,解決土地利用限制。

(圖說)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之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圖。(臺南市政府都發局提供)
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指出,本次檢討重點包含:以影響民眾權益最小之原則,依地籍線調整北側都市計畫範圍線、未完成附帶條件地區檢討、整體規劃太子宮宗教專用區等案件。同時配合重大建設規劃及現況發展調整公共設施用地,包括考量柳營市區銜接柳營外環道之整體道路系統及火燒店聚落地區交通需求,新增劃設計畫道路;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月津港公18水岸步道延伸規劃」,將國有地納入擴大都市計畫範圍並檢討變更為公園用地;因應河川治理需求,配合市管區域排水堤防預定範圍劃定為河川區;為避免損及民眾權益調整特殊道路截角為附帶條件住宅區;配合台電公司及明達中學現況使用範圍予以檢討變更。
市府都發局補充說明,考量本次審議通過案件部分與公開展覽內容不同,為維民眾權益,後續將辦理計畫書圖再公展作業,相關書圖可至市府或新營區、柳營區、鹽水區等公所閱覽,或至市府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