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育輝提政黨負責人陽光草案 議長郭信良和三黨團總召34 人連署 創議會先例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議員蔡育輝繼揭弊案除三害後,今天特別提出『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草案』,獲得議長郭信良、民進黨三長劉米山、李宗翰、沈家鳳及無黨總召林陽乙和國民黨書記長李中岑等三十四位議員連署,蔡育輝感謝不分藍綠相挺這起陽光法草案,希望八月二十三日能送進法規委員會,經程序委員會同意盡快送進大會討論,讓台南市府弊絕風清。

(圖說)市議員蔡育輝今天特提『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草案』,獲得議長郭信良、民進黨三長劉米山、李宗翰、沈家鳳及無黨總召林陽乙和國民黨書記長李中岑等三十四位議員連署,蔡育輝感謝不分藍綠相挺這起陽光法草案,希望八月二十三日能送進法規委員會審議。(記者鄭德政攝)
市議員蔡育輝指出,外界議論紛紛,潘新傳太太在108年籌組樂活文教基金會,承包台南市政府的標案,神通廣大在兩年內同時承接衛生局、社會局和民政局的招標案,介入衛生局失智友善社區、社會局的特約長期照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失智照護服務和長照人員訓練等八項計畫,又跟民政局租用活動中心作為社會福利使用,總經費三千多萬元,被民眾罵翻。
蔡育輝說,民進黨不是標榜清廉勤政愛鄉土?民進黨主委潘新傳的太太怎會將手伸入市府,介入這麼多的標案金額高達三千多萬元,公職人員訂有陽光法案,希望公職人員能謹守分際讓政治清明,因此他也特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草擬『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草案』,希望市府能端正廉能政治風氣,建立依政黨法設置於台南市政黨及其分支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的規範,有效遏阻貪污弊端及不當利益輸送。
蔡育輝表示,政黨機構人員陽光法案共有十二條條文,第四條特別強調『本自治條例所稱利益,包括財產及非財產上的利益,動產財產上利益、不動產等或其他具經濟價值獲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皆為財產上利益,非財產上利益則只有利政黨機構人員在台南市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學校、法人、事業機構之人員進用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希望未來政黨機構人員陽光法案施行後,不分藍綠政黨機構負責人絕不能跟市政府做生意,還台南市府弊絕風清的施政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