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新化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市府自105年7月辦理公開展覽作業正式啟動通盤檢討程序,包含都市計畫圖重製、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新增發展腹地等議題,市長黃偉哲表示新化陸陸續續會有更多的開發,促使地方加速都市發展,本案歷經臺南市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針對審議結果並於110年8月23日再公開展覽30日,期間再接獲13件人民陳情案,其中涉及第一階段案件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7月12日第1015次會審議通過。
(圖說)新化三通變更內容示意圖。(記者鄭德政攝)
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指出,現今使用之都市計畫圖係民國75年公告,歷經30年實質發展環境變遷,地形地物已多所變動,為解決計畫底圖老舊,部分地形與計畫線模糊不清,計畫圖精度不敷現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所需,爰配合於本次通盤檢討一併辦理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
市府都發局說明,考量警察局新化分局及新化消防隊皆已搬遷,故調整機3、機7用地為公園及廣場用地,不僅可解決用地閒置問題,亦可提供地方所需之開放空間。另為改善新化果菜市場現址問題及滿足整併後果菜運銷、冷藏、交易及辦公等需求,預計將果菜市場遷至虎距營區附近,而原果菜市場區位鄰近中心商業帶且交通便利,經府內各機關評估需求後,將衛生所及幼兒園納入設置配置於北側,規劃變更為行政文教區;並考量新化市區內缺乏公園綠地,其餘南側土地配合規劃變更為公園用地,以謀求市民最大福利,將列入第一階段先行辦理核定作業。
市府都發局再說明,為彌補都市發展用地不足及補充公園綠地,並配合嘉南大圳南側既有人行通道系統,劃設大面積兼滯洪功能之公園用地串聯運動場及藍綠帶空間,延續周邊休閒遊憩氛圍至嘉南大圳上游,將週邊農業區及未完成附帶條件住宅區之原公四用地進行整體規劃,並採區段徵收開發,以提供新化區宜居之優質生活空間。該案涉及區段徵收之可行性評估作業後續需送內政部土徵小組賡續審議,將列入第二階段作業持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