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 南市呼籲夜間10時後勿施放爆竹煙火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中秋節施放爆竹煙火,有人覺得為佳節增添熱鬧,但感覺噪音惱人者也大有人在。臺南市環保局提醒市民朋友,燃放爆竹煙火勿超過夜間10時,中秋連假期間,稽查人員夜間9時至10時將至觀夕平台等施放熱區宣導與勸導,10時過後執行噪音環境稽查,如發現施放一律告發。

(圖說)中秋連假,台南市環保局長謝世傑(二排左三)呼籲夜間10時後勿施放爆竹煙火,稽查人員夜間9時至10時將至黃金海岸等施放熱區宣導與勸導,10時過後執行噪音環境稽查,如發現施放一律告發。(記者鄭德政攝)
市長黃偉哲指出,中秋節闔家團圓,但民眾仍要注意BA.5疫情。疫情指揮中心預期疫情將出現反轉,疫情高峰可能發生在9月底、10月初,過節請盡量減少群聚,放煙火爆竹助興請適可而止,更不要超過夜間10時施放。

(圖說)環保局長謝世傑(左)籲請中秋節放煙火爆竹助興的民眾,尊重他人對環境安寧的需求與權益,夜間10時過後不燃放爆竹煙火,減少噪音及空氣污染物逸散,
去年中秋連假4天,今年中秋連假3天。環保局表示,屆時將跨科室組稽查小組出勤,夜間9時至10時先到煙火爆竹施放熱區如觀夕平台、安平漁港、林默娘公園、黃金海岸等宣導與勸導,10時之後會展開稽查與取締,盡最大努力維護連假期間的安寧。
環保局長謝世傑籲請中秋節放煙火爆竹助興的民眾,尊重他人對環境安寧的需求與權益,夜間10時過後不燃放爆竹煙火,減少噪音及空氣污染物逸散,也請隨手帶走製造的垃圾,不要造成環境及環境清潔人員的負擔。
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事項,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除部份春節期間外,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中秋節也不例外。違者將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發現在管制時段,周遭有燃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等情形,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813轉2222向環保報案中心檢舉,環保局將儘快前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