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自9月22日發布,並於24日正式上路實施。市議員陳怡珍今日接受外送員陳情表示,有關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期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相當不合理,完全限縮外送員送餐時間,除侵害外送員自由勞動權益外,恐怕只會導致外送員騎快車、冒險違規情形增加,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再者,為維持生計,外送員可能外溢至兩家以上平台進行服務,明顯治標不治本,與實務不符。陳怡珍認為,自治條例上路後,遇到不適用的地方,應重新審視,她將在下個會期提出修法草案,以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
(圖說)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自9月24日正式上路;市議員陳怡珍(左)今日接受外送員陳情,指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期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相當不合理,不但限縮外送員送餐時間,恐會導致外送員騎快車、冒險違規情形增加,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針對與實務不適用之處,她將提案修法,改出保障外送員權益與生計的最佳方案。(記者鄭德政攝)
陳情的外送員明確指出,政府機關不知道平台外送的距離,經常為遠單,導航直線距離4、5公里以上訂單大有人在,若是遇到夾單,加上兩店取餐、送餐完恐怕就要接近1小時,還不論停等紅燈、待轉、上下班尖峰時段、塞車、爬高樓層、找門牌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都需要耗費時間。若是一天限制只能外送12小時,等於一天才接12張單,根本賺不到多少錢,如何過生活?希望政府重視外送員的生計問題。
陳怡珍表示,由於COVID-19疫情改變許多人的飲食習慣,越來越多外送需求,導致外送員滿街跑。原本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是為了保障外送員的權益,維護外送員的職業與交通安全,並有效管理外送平台業者,卻因為外送12小時上限的問題,引發外送員強烈不滿。目前,高雄市、新北市都在自治條例草案曝光後,因實務上工時上限制度稽核困難、外送員可能跨平台進行服務等原因,而撤除該條文。陳怡珍認為,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有再討論的必要,針對與實務不適用的地方,修改出保障外送員權益與生計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