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選委會公告臺南市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人人數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權人數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將於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臺南市選委會於今(22)日公告臺南市選舉人人數及公民複決投票權人數,本次市長選舉人數為1,548,203人,議員選舉人數1,543,218人,公民複決投票權人數計有1,551,209人。
臺南市選委會表示本次投票程序採「領、領、投」進行,選舉人先到「選舉票領票處」領取選舉票,再到「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票;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後,再到「圈票處」圈選選舉票與公投票;圈票後至「投票處」,分別將選舉票與公投票投入選舉票匭與公投票匭;開票程序則是先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開票,再辦理公投票開票。
本次臺南市將開設1,540所投開票所,臺南市選委會指出各區公所已將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送達至各戶,民眾也可透過中選會「111年投票專區」網站,或是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投票所地點查詢」,查詢投開票所地點。
臺南市選委會提醒民眾,11月26日投票當日,戶政事務所不受理國民身分證申請補(換)發及領取事宜,請民眾務必提前辦理。
本次投開票所採取高規格防疫措施,請民眾安心投票,臺南市選委會也請民眾要配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進行選務防疫措施,如請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投票、保持社交距離、進入投票所前量測體溫並進行手部消毒等,投票所工作人員對於圈選工具及圈票處等都會定時及適時清潔消毒,請選舉人、投票權人放心出門投票。
臺南市選委會強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投票日不得從事競選、助選活動,違反者,依同法第110條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第6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之情事,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須負刑事責任。臺南市選委會提醒,選舉人進入投票所佩戴之口罩,不得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影像及相關宣傳標語,以免觸犯上開法律規定。
臺南市選委會再次呼籲,投票當日民眾請攜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及印章踴躍至投票所,行使民主權利,投下神聖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