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冬至將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冬至應景食品「湯圓」及其配料,於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餐飲店等場域抽驗共20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規定外煤焦色素、羅丹明B)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圖說)衛生局人員進行市售湯圓稽查。(記者鄭德政攝)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且製造販售過程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消費者選購完整包裝食品時,須看清楚食品標示內容是否完整,以及是否仍在保存期限內,並適當保存;散裝湯圓則建議購買現做之湯圓,並注意製作場所是否清潔衛生,購買後儘速食用完畢。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