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市民守護公共資產 南市府逐步排除市有土地遭占情形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為了有效運用市轄公有土地,為全體市民把關公共資產,過去以來持續盤點清查土地被占用情形及執行排占工作,財政稅務局今(13)日並於市政會議說明辦理進度。
 

(圖說)財稅局表示,鹽水區鹽水果菜市場旁市有土地,長期遭占用搭建之磚造鐵皮屋。(記者鄭德政攝)
市長黃偉哲表示,過去常發生公有土地被占用的狀況,為了全體市民權益,南市府各單位責無旁貸,須排除占用並追回做有效運用,除可做綠美化、停車用地、市民休憩等公共建設,另一方面,亦可標租為市庫帶來收益,黃偉哲強調,守護管理市民的資產,是城市治理重要一環。

(圖說)鹽水區鹽水果菜市場旁市有土地,長期遭占用搭建之磚造鐵皮屋。財稅局在訴訟勝訴後,偕同台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拆除,目前先劃設停車格供民眾停車。(記者鄭德政攝)
財稅局說明,截至今(111)年11月,台南市有土地共計有13萬8592筆,面積達9659公頃,其中被占用的土地有746筆,面積為98.13公頃。針對被占用的土地,南市府採取事前預防(確實清查盤點)、事中處理(處置兼顧法理情)、事後管理(有公用需求則收回運用;無公用需求,則輔導合法使用以活化土地)等三階段工作。
財稅局指出,為了公平正義原則,防止群起效尤,南市府會依法要求占用者給付占用代價(使用補償金)。此外,機關應依法律規定可用的手段來排除占用,惟為兼顧國際公約保障人民適足居住權,對社會弱勢者,清理占用的方式採溫和漸進。另外,考量人力、物力等現實因素,南市府也規劃需優先處置的排占案件,按計畫逐步執行。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執行排占時,會以協調自拆、公權力執行、行政協助,或以民、刑事方式處置。排占後土地活化,則分為五大類,包括停車空間、市民休憩空間、公共建設社福空間、土地開發、民間利用等。
例如東區德祥街一處土地被民眾占用作耕作使用,財稅局透過里長協調由佔用人自行拆除,之後由區公所代管闢設收費停車場,改善停車位不足問題及增加市庫收入;鹽水區鹽水果菜市場旁市有土地,長期遭占用搭建之磚造鐵皮屋,財稅局在訴訟勝訴後,偕同台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拆除,目前先劃設停車格供民眾停車,區公所並評估未來新建新果菜市場、牛墟共用之複合型空間規劃。
財稅局不諱言,南市府雖每半年由各機關造冊列管占用情形,並定期召開檢討會議,但排除占用的工作仍有相當難度,面臨的問題包括協調溝通時間成本高、訴訟方式曠日廢時、在地民意代表介入關心等。
這項任務雖艱鉅,但南市府會積極落實排占工作及排占後的土地活化,對業務執行人員,亦會加強法治觀念及排占技巧的教育訓練,盼能善加管理全體市民的資產,充實城市未來發展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