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打造優質育兒環境 南市第1及第2名新生兒生育獎勵金提高為2萬元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獎勵生育,台南市今(112)年將新生兒第一名及第二名子女生育獎勵金調升至兩萬元。台南市長黃偉哲今(4)日赴安平區戶政事務所頒發生育獎勵金予新生兒父親查先生,恭喜查先生喜獲千金,也藉機會向查先生宣傳市府育兒福利政策,並表示台南會陪伴新生兒一起平安健康成長。

(圖說)台南市長黃偉哲(左)今日赴安平區戶政事務所頒發生育獎勵金兩萬元予新生兒父親查先生(右),恭喜查先生喜獲千金。台南市3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致力完善育兒環境,新生兒母親從懷孕開始便可以向南市府申請居家安胎服務,在生育後可以媒合到宅坐月子及育兒指導員的免費服務。此外,新生兒更可以享有育兒津貼或者托育補助的福利,讓新生兒從出生前到出生後都能被呵護,更幫助父母減輕照顧負擔。
黃偉哲指出,提高生育獎勵金是對年輕爸媽的鼓勵,另外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等育兒福利,都是為了減輕年輕爸媽工作及經濟上的壓力。希望讓年輕市民有感台南是宜居城市,讓大家願生、能養,藉此提高台南市的生育率。
獲得新生兒補助的查先生表示,妻子預產期在今年1月上旬,在黃市長甫宣布青銀福利政策後就迎來新生命,他也為能享有台南市的新生兒福利感到歡欣。
民政局長姜淋煌說明,台南市自今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之生育獎勵金自新臺幣1萬元及1萬2,000元再提高到2萬元,這是南市府繼108年提高產婦生產之第3名、第4名新生兒為3萬元,109年提高第5名以後每名新生兒為5萬元,及111年提高第1名新生兒為1萬元生育獎勵金之後,再度釋出之育兒福利政策。希望民眾能感受到南市府一份祝福的心意,還有社會對產婦及新生兒的恭喜及祝福。
台南市新生兒於今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台南市連續6個月以上,並於60日內向台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完成新生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者,按產婦生產之新生兒個數,發給生育獎勵金。第1名及第2名為2萬元,第3名及第4名為3萬元,第5名以後每名為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