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維護市民食用豬牛肉產品之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持續至本市肉品製造業、輸入業、餐飲業及販售業等業者抽驗市售進口與國產豬牛肉產品,進行21項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檢驗,於各販售通路及製造端共計抽驗619件(包括國產383件、進口236件)(豬434件,牛185件),均檢驗合格。
(圖說)南市衛生局針對市售肉品抽驗,619件皆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記者鄭德政攝)
衛生局再次提醒食品業者務必依規定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於產品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豬(牛)原料原產地,若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安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依食安法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依食安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業者名稱。衛生局將持續執行市售豬牛肉產品乙型受體素之抽驗,確保食品安全,讓消費者可以安心選購。
市長黃偉哲呼籲食品業者,勿購買來源不明之產品,採購產品應注意其標示是否符合規定,並保留交易憑證及其來源文件資料(如進口報單、屠宰證明等),也呼籲市民購買豬(牛)肉原料一定要認清產地、注意標示,並鼓勵消費者多選購在地優質國產豬肉。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