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拍攝違規態樣宣導影片 呼籲用路人遵守路權並禮讓行人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自5月1日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針對用路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為讓民眾更深刻認識以上4種違規態樣並避免觸法,南警特別拍攝kuso交安宣導短片,藉由影片宣導希望用路人遵守路權、禮讓行人,共同營造「以人為本」的安全用路環境。

(圖說)南警拍攝違規態樣宣導影片,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汽車處3600元、機車處1200元罰鍰。(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周冠輝大隊長表示,拍攝影片的用意在於希望用路人相互尊重,並呼籲各位駕駛人於騎車或開車行經路口時,應放慢速度注意路況,轉彎時注意車輛A柱後方的死角,擺頭確認行人穿越道有無人、車通行,發現行人穿越線上有行人準備要通過時,應停止讓行人先行走。另外亦呼籲行人準備通過路口前,請遵守行人專用號誌或綠燈,等候時應站立於安全地點,通行時請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並注意有無來車,切勿低頭使用手機,以共同營造友善的用路環境。

(圖說)遇「閃光紅燈」、「停車再開」或「停」標字,務必先停車再開,違者處600元以上罰鍰。(記者鄭德政攝)
最後向用路人再次宣導「未禮讓行人」之違規取締標準,依據警政署規定,倘若汽車前懸進入行穿線,未保持3公尺距離(約一個車道寬),警察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或48條不停讓行人加以舉發。

(圖說)人行道違停也要開罰。(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