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有鑒於噪音作業所引發之聽力損失為常見的職業病,為使事業單位能依照作業場所噪音危害特性,提供勞工適當防音防護具,鞏固噪音防制的最後一道防線,南市勞工局所屬臺南市職安健康處今(17)日於經濟部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舉辦「噪音作業勞工防音防護具效能評估觀摩會」,藉由實務觀摩體驗,增進事業單位對防音防護具的了解,落實市長黃偉哲打造「職安城市希望家園」之願景。
(圖說)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呼籲事業單位落實相關防護措施以保障勞工身體健康。(記者鄭德政攝)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長期暴露在顯著發生噪音的作業場所會對勞工產生心理與生理的負面健康影響,嚴重會導致聽覺能力的受損,是國內職場環境常見的職業危害。勞工如暴露於機械噪音90分貝或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等噪音作業環境下,若無確實使用適當防音防護具,會造成不可逆之聽力損失,因此事業單位除須充分了解噪音作業場所危害特性外,更須落實噪音作業場所之聽力保護管理作為,包含防音防護具之選用與佩戴、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預防事項、噪音危害控制、噪音監測與暴露評估、健康檢查與管理等。不要因求方便,而忽略勞工之健康。
(圖說)今日宣導觀摩會,邀請長榮大學戴聿彤教授向學員介紹有關噪音防制之學理知識。(記者鄭德政攝)
今日宣導觀摩會,邀請長榮大學戴聿彤教授向學員介紹有關噪音防制之學理知識,同時準備不同型式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與防音效能檢測儀器,供學員實際操作量測,透過理論與實作並進的方式下,使學員更了解選擇適當防音防護具之重要性。
(圖說)長榮大學戴聿彤教授(左)準備不同型式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與防音效能檢測儀器,供學員實際操作量測,透過理論與實作並進的方式下,使學員更了解選擇適當防音防護具之重要性。(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提醒,勞工於噪音作業場所作業,須定期每6個月實施噪音作業環境監測與每年實施噪音特殊健康檢查,另雇主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50%之工作場所,應採取聽力保護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3年,呼籲事業單位落實相關防護措施以保障勞工身體健康。
若事業單位在執行上有任何問題,可隨時洽詢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