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持續青農返鄉政策 112年第2批市有耕地公告放租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落實臺南市長黃偉哲重視「新農人」、「青農返鄉」政策及提升南市經管市有耕地之土地經濟效用,地政局持續辦理放租作業。因應數位科技時代來臨,地政局提供更貼心、便利的服務以網路代替馬路,運用Google導覽,並提供QR-CODE及連結網址,陪您在家也可以輕鬆選「地」、輕鬆看「地」。

(圖說)市長黃偉哲重視「新農人」、「青農返鄉」政策及提升南市經管市有耕地之土地經濟效用,地政局112年持續辦理第2批市有耕地公告放租作業。(記者鄭德政攝)
本次放租共計22筆,其中提供下營區1筆、永康區1筆、白河區2筆、佳里區4筆、東山區3筆、後壁區2筆、善化區2筆、學甲區1筆、歸仁區4筆、玉井區1筆及北門區1筆。放租土地中,計有1筆土地面積為2公頃位於北門區。
市長黃偉哲提醒民眾,市有耕地依現狀辦理放租,地上物概由承租人自理,建議申請人可以利用導航功能,於申請前至現場了解土地地貌及周圍環境狀況,以評估是否符合承租需求。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放租土地僅能作農業或養殖使用,並符合農業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歡迎有意承租者,且符合臺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之6類資格民眾,可於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或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相關放租資訊及規定可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公有耕地租約-最新消息」查詢。
受理放租申請時間,自112年8月24日至同年9月23日止,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貼心提醒,民眾如有申請承租之需求,除向該局紙本遞件申請外,亦得郵寄通訊申請、或就近向放租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協助申請,避免交通往返、跨區移動,便利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