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今秋的臺南,饒富佳節歡慶氣味!市長黃偉哲邀約各路好友趁中秋和國慶兩波連假,航行到臺南舉行一場海潮慶典!為持續替旅客住宿房價把關,黃偉哲市長責成市府觀光旅遊局和消費者保護官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查核旅宿業訂房資訊,避免業者任意哄抬房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維持臺南觀光及住宿品牌形象。
(圖說)黃偉哲市長責成市府觀光旅遊局和消費者保護官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查核旅宿業訂房資訊,避免業者任意哄抬房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記者鄭德政攝)
觀光旅遊局長林國華表示,截至112年9月11日止,本年度已稽查旅館226家次、民宿452家次,合計共稽查678家次,除平日辦理不定期執行聯合稽查,查核業者販售房價情形外,遇有連續假期、節慶活動,也會積極為消費者權益把關,112年9月專案執行中秋暨雙十連假旅宿業訂房資訊聯合稽查,查核結果發現有部分業者現場未揭示房價、房價加計10%服務費而總額逾所報備之客房定價等情形。觀光旅遊局再次提醒業者,勿存僥倖心態,房價揭露清楚,資訊透明,則消費雙方共好,彼此不生爭議,期共同維護臺南觀光形象,提升競爭力。
(圖說)112年9月專案執行中秋暨雙十連假旅宿業訂房資訊聯合稽查,查核結果發現有部分業者現場未揭示房價、房價加計10%服務費而總額逾所報備之客房定價等情形,觀光旅遊局再次提醒業者,勿存僥倖心態。(記者鄭德政攝)
林國華局長補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規定,消費者有契約審閱權,按交通部觀光署(前身觀光局)公告「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審閱期間至少為1日,即消費者於訂立契約前,有權審視契約內容。再按「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相關重要事項,如房價總金額(含稅金及服務費)、付款方式、房價所含之商品(服務)及提供之設施設備。如遇解除契約時,得要求業者依規定基準處理,比例退還定金或房價總額。本次專案查核,業者解約條件均依規定基準辦理,更有業者主動提供更有利於消費者之退訂條件。
除了節慶連假,現時「安平遊憩碼頭」有航海王千陽號登陸,而國慶連假4天在黃金海岸有海潮市集、航海王主題拍照裝置、互動藝術裝置等超讚活動,觀旅局呼籲消費者,歡慶連假同時,勿忽視自我權益,請出遊前先至臺灣旅宿網(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合法旅館或民宿,或於現場投宿前查看業者是否有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千萬不可入住非法旅宿,以保障自身權益與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