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杜絕不動產淪為炒作工具,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於112年7月1日修法上路,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精進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南市政府地政局今(26)日於市政會議說明政策修訂重點及台南市推出的因應措施。
(圖說)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於112年7月1日修法上路,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精進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南市府地政局公開場合加強宣導。(記者鄭德政攝)
副市長趙卿惠代表黃偉哲市長主持會議時表示,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是為了遏止房地產相關投機炒作行為,包括預售屋炒紅單,甚至故意在半夜排隊來炒作房價的情事。她呼籲業者要遵守新的法令規定,尤其是預售屋的銷售案場,必要時市府地政局、工務局、消保官等單位也會加強前往聯合稽查,對於民眾的權益嚴格把關。
(圖說)南市府地政局在宣導會場,設置扭蛋等趣味問答,以寓教於樂方式,讓民眾了解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內容。(記者鄭德政攝)
地政局指出,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在於限制換約轉售、管制私法人購屋、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以及解約申報登錄。
在限制換約轉售方面,除例外核准情形外,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等內旁系血親或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違者按戶棟處50至300萬元罰鍰;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則採許可制,取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在重罰炒作行為方面,炒作哄抬行為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最高500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且得連續處罰。而民眾如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查證屬實可獲實收罰鍰30%之檢舉獎金,最高至1000萬元;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建商則須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者按戶(棟)處3至15萬元。
南市府針對修法上路後推動的措施,包括函知變更契約、辦理多場宣導活動、強化審議機制、提高查核比例…等。此外,法規新訊及修法內容也於地政局網站公開,並彙整修法重點成單一手冊,以利民眾深入淺出了解新制規定,同時強化行政協調分工、增編預算人力,期盼使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資訊透明公開。
統計111年1月1日至112年9月21日,台南市不動產交易安全涉及違規案件查處裁罰件數共計81件,裁罰金額823萬元,111年1月1日至112月9月20日實價登錄涉及違規案件查處裁罰件數共有184件,裁罰金額530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