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發展觀光條例訂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須申辦旅館登記之過渡期將於114年2月3日屆滿,南市府觀旅局為保障住客安全與權益,並提升南市旅宿客房數以因應旅客之住宿需求,今(31)日由觀光旅遊局邀集特定住宿場所之業者召開輔導會議,鼓勵其申設旅館。
(圖說)觀光旅遊局今天邀集特定住宿場所之業者召開輔導會議,鼓勵其申設旅館。(記者鄭德政攝)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400將有臺灣燈會、國際蘭展、臺灣設計展等系列活動,屆時臺南旅遊住宿需求將拉到最高,且特定對象住宿場所過渡期將於114年2月3日屆滿,為滿足旅客的住宿需求,責成觀光旅遊局積極輔導原特定對象住宿場所轉型取得旅館登記證,讓來臺南的旅客有更多住宿選擇。
(圖說)走馬瀨農場蘭花會館已取得旅館登記證。(記者鄭德政攝)
觀光旅遊局長林國華表示,南市至今已輔導台南市農會走馬瀨農場歐式旅館、南元休閒農場湖上渡假村、人與山旅宿、塔木德酒店-台南館、臺南市農會走馬瀨農場渡假木屋、大坑休閒農場及走馬瀨農場蘭花會館等7家取得旅館登記證,提供555間客房。近期將送件申請的有成大會館、劍橋南商教師會館、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關子嶺勞工育樂中心及救國團曾文青年活動中心,預計將新增316間客房。
(圖說)近期將送件申請的有成大會館。(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市政府重視住客安全與權益保障,且市府團隊自發展觀光條例104年修法後,持續輔導相關業者合法納管,並已多次舉辦「臺南市特定對象住宿業者輔導說明會」,近日因10年緩衝期將屆,市府觀旅局再次邀請有收費或有意願申請設立之業者共同召開會議,以了解其登記的意願、申請進度、困難處,以及給予相關業務輔導與說明。
觀旅局表示,特定住宿對象場所如經評估無意願或無法符合旅館相關規定,過渡緩衝期限屆滿後,必須停止經營住宿業務,轉型其他適法的經營項目,避免因未取得旅館業登記仍持續經營或刊登營業廣告訊息,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之情事而遭受處罰。另過渡緩衝期限屆滿後將結束營業者,須一併注意消費者保護事項,應在適當期間內公告訊息、配合下架廣告及網路訂房等,避免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