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有效整合稅單,個人名下有2輛汽車及1輛重型151cc的機車,要如何申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呢?
(圖說)南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原係採1輛車1張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方式寄送繳納,自112年7月1日起,為使車主繳稅更便利,車籍在南市的納稅義務人可申請將本市轄區內全部車輛繳款書歸戶,每張繳款書最多可歸戶5筆車籍,適用範圍為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記者鄭德政攝)
南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原係採1輛車1張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方式寄送繳納,自112年7月1日起,為使車主繳稅更便利,車籍在南市的納稅義務人可申請將本市轄區內全部車輛繳款書歸戶,每張繳款書最多可歸戶5筆車籍,例如民眾有6輛車,就會有2張繳款書,適用範圍為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
該局說明,民眾可以透過下列方式申請歸戶。(一) 線上: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已註冊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申請。(二) 書面:填寫申請書,以郵寄、傳真、電子檔傳送或臨櫃等方式,向車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
財稅局貼心提醒車輛所有人,納稅義務人應於使用牌照稅開徵二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年期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