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港式餐廳遭爆食品衛生安全疑慮 南市衛生局說明稽查結果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網路爆料某知名港式餐廳蒸籠有病媒出沒情形,恐有食品衛生安全疑慮一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派員(4日)會同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前往稽查;現場查核作業環境尚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惟現場無法出具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等資料,責令業者限期改正,並要求加強相關病媒防治作業。
 

(圖說)南市府衛生局針對網路爆料某知名港式餐廳蒸籠有病媒出沒情形,衛生局4日立即派員會同南市府法制處消保官前往稽查;現場查核作業環境尚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惟現場無法出具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等資料,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並要求加強相關病媒防治作業。(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有助於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