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國境解封後,國人出國旅遊頻率增加,在當地購買藥品或中藥材於網路上轉售或開團代購交易,因現行法規非藥商或藥局不可以販賣藥品而觸法,不得不慎。
小華因工作關係常常關節酸痛,今天暑假前往泰國旅遊時,在當地購買眾多網友推薦必買宣稱對緩解酸痛有效的青草膏,因買太多怕在有效期限內用不完,除致贈親友外,部分放在網路上轉售賺點價差,因青草膏含中藥成分又有醫療效能,而違反藥事法規送辦。
衛生局再次重申,自國外購買藥品或中藥材回國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39條,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整罰鍰及刑事責任。另身體不適有診治疾病需要時,勿購買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或中藥材,應儘速就醫,由醫師評估用藥。
市長黃偉哲提醒市民安全用藥,可遵循「五不」、「五要」原則:「五不」原則:1.不主動要求 2.不擅自併用 3.不長期使用,如需長期使用應由專業醫師評估 4.不食用刺激性物質 5.不亂買藥品,對於來路不明藥品,建議遵循「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等原則。「五要」原則:1.要知道風險;2.要看清標示; 3.要告知病況; 4.要遵照醫囑; 5.要詢問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