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行政院核定「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係由當時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現已改組為交通部鐵道局)計畫興辦,市府真心感謝鐵路地下化建設拆遷戶之退讓犧牲,成就公共工程、交通安全與城市進步。
(圖說)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現況」示意圖。(記者鄭德政攝)
為照顧鐵路地下化工程拆遷戶居住問題,市府首創專案提供照顧住宅申購,提供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以外的額外照顧,讓拆遷戶可領取拆遷補償外,還可用成本價申購專案照顧住宅,並協商銀行提供優惠利率及全額貸款等措施,讓拆遷戶安心居住,達成「拆」與「遷」無縫接軌目標。
(圖說)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區位」示意圖。(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以先建後拆的方式,落實拆遷戶的居住照顧,其性質係法定安置外提供拆遷戶的選擇權,並無強制性,拆遷戶若有更適當的選擇,政府也樂觀其成。全案自2015年起動工、2017年完工,2017年並以每坪平均單價10.5萬元的優惠價格開放鐵路地下化拆遷戶申購。 據市府都發局統計,截至110年12月,符合申購規定的鐵路地下化工程拆遷戶共有321戶,完成申購交屋有290戶,足證專案照顧住宅獲得相當比例(約90.3%)拆遷戶的支持。
此外,部分拆遷戶如有賸餘土地及建築物,市府也透過都市計畫規定的放寬,可就地整建、原地新建(適度放寬建蔽率)、合併新建(適度補償容積)、簡易都更(適度獎勵容積),以照顧部分拆遷戶繼續原地生活之意願與機會。而在拆遷補償方面,市府亦積極協商交通部鐵道局參照中央公共建設補償標準,擇優發放建築改良物之拆遷救濟金、自動拆遷獎勵金,以提高鐵路地下化案建設之實質補償。
簡言之,為兼顧執行中央政府核定國家型建設計畫之責任與照顧市民生活之使命,在協助推動鐵路地下化建設過程中,市府持續秉持最大誠意、持續不斷溝通,同時讓拆遷戶得以了解自身最大權益並協助其爭取合法、最優之補償,在各方面都盡力照顧與協助市民,提供拆遷戶多項補償、照顧選擇,以確實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