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類長照機構免徵房地稅 興建期間也適用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因應高齡化社會、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財政部日前訂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使用房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認定原則」,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這次的認定原則是針對長照機構發布一致性的認定準據,明定財團法人依長照相關法律及法令規定,經直轄市、縣市長照機構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的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其收費不以營利為目的且不違反長照目的者,可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且於興建期間亦可享有地價稅免稅優惠。

(圖說)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類三大類長照機構免徵房地稅,興建期間也適用。(記者鄭德政攝)
該局說明,所謂興建期間,以建築管理機關建造執照核發日至發給使用執照日止計算,財團法人應檢具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土地自有之證明文件、建築管理機關核發之建造執照、長照機構主管機關核發之籌設許可,或核准擴充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興建完成後亦應檢附財團法人證書、房地自有證明文件以及長照機構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許可證書,提出申請免徵房地稅,經核准者,自建築管理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免徵。
該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該認定原則之規定,請記得於當年度房地稅開徵40日前(即房屋稅3月22日前、地價稅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自申請之次年起
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