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漁業受凱米颱風災損 7月29日至8月7日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凱米颱風侵襲臺灣,對全臺養殖漁業造成嚴重災損,臺南市主要養殖作物因受強降雨、排水不良加上適逢年度大潮,影響水產物生產,受損情形已達到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業部於7月28日公告南市為漁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漁戶,請儘速於7月29日至8月7日止,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圖說)臺南市漁業受凱米颱風影響造成災損,請儘速於7月29日至8月7日止,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現金救助申請。(記者鄭德政攝)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此次公告為魚塭養殖及牡蠣養殖等全品項現金救助,符合資格的漁民請於7月29日至8月7日止,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陸上養殖登記證、水權及放養量申報書」。另牡蠣養殖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區劃漁業權登記證及放養量申報書」,另漁民可拍照魚塭區災損情形供各區公所協助認定,加速救助審查流程。

(圖說)台南市溪北及安南區漁塭因豪雨破堤,一片汪洋,漁民損失慘重。(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