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管制藥品使用安全 保障市民健康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OO小姐,您這次的藥品是XXX,請出示身分證跟您進行核對,總共是14顆喔,確認沒有問題幫我在這個簿子上簽名,確認您確實有領到這樣的數量,然後您這個藥使用方法是……。」「可是藥師,我上次領其他的藥品,你都沒叫我簽名耶。」;到藥局領藥常常會發現如果要領用管制藥品,藥師總會請民眾要確實核對身分並簽名,以符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規定,所以需要比一般藥品多一些確認的步驟。管制藥品有成癮性,服用後可能會影響精神狀況等,所以這些藥品依照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做分級管理。其中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醫師須另外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病人須出示身分證明並在處方箋上簽名,才能領取;常見的管制藥品有嗎啡、可待因、吩坦尼……等麻醉藥品及如佐沛眠、煩寧……等鎮靜安眠藥。
管制藥品的使用安全至關重要,因其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和濫用風險,以下為用藥安全的5項重要措施:1.充分了解藥物資訊,如藥品功效、副作用、禁忌症等;2.遵照醫囑使用,依照醫師的處方使用,不擅自增減劑量或改變用藥方式;3.不超量或長期使用藥品,避免濫用和依賴;4.不與其他藥物混用,尤其是與酒精等藥物的混合使用可能會增加風險;5.定期接受醫師的監測和評估,以確保用藥安全。透過遵循這些措施,可以確保管制藥品的使用安全,減少潛在的風險和不良影響,從而保護患者的健康。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醫師處方給病人的藥品及劑量會依病情而有所不同,千萬別自己當醫師,自行服用家人領回來的藥品,尤其是管制藥品,以免不當用藥導致成癮,對於有服用管制藥品需求的人,務必依循正當醫療管道,接受醫師的診療,才能獲得最佳的療效。(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