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前董座陳啟昱被檢察官逮捕聲押禁見 法院晚上裁准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對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陳姓被告於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許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第一項第二、第三款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上九時三十分左右裁定羈押禁見。

(圖說)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檢察官偵訊後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記者鄭德政翻攝)
台南地檢署專案小組回應指出,台南地院十月二十四日羈押庭諭知陳啟昱等五人無保請回後,檢察官於十月二十四日當天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陳啟昱等五人限制出境、出海,並在陳啟昱未到庭,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陳啟昱。十一月四日台南地檢署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後,同天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啟昱護照,且專案小組不放過任何情資均全力查證追緝陳啟昱,且初步查證陳啟昱並無出國記錄!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似藉由執行綠電業務,跟光電業者共謀詐領不法款項,南檢十月二十二日指揮調查人員往台綠總部等三十二處場所進行搜索,並約談陳啟昱、蘇坤煌等三十四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五人,台南地院以罪證不足五人均請回,經南檢抗告成功發還台南地院重裁,台鹽前總經理蘇坤煌等四人均陸續被裁定羈押禁見,只有陳啟昱一人逃亡被通緝。另尚有戴姓被告交保三十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二十萬元,伍姓被告交保二十萬元,陳姓被告交保十萬元,賴姓被告交保十萬元。
陳啟昱經檢察官偵訊後以涉嫌重大當場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移台南地院羈押庭審理,法院晚上八時三十分開庭審理,並於晚上九時三十分左右,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