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民眾購買袋裝拉麵見蟲體事件 南市衛生局說明稽查結果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有關報載民眾於南投某大賣場購買關廟拉麵發現蟲體,南市衛生局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該產品製造業者之食品作業場所稽查,檢查作業現場無民眾購買之該批拉麵產品,檢視其原物料及現場生產之鍋燒關廟拉麵,未見有異物情形,另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事項,如:油炸設備及油炸冷卻區設備不潔、防蟲簾不潔等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倘屆期複查未改善,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圖說)據報載,民眾於南投某大賣場購買關廟拉麵發現蟲體,南市衛生局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該產品製造業者之食品作業場所稽查,未見有異物情形,另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事項,如:油炸設備及油炸冷卻區設備不潔、防蟲簾不潔等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記者鄭德政攝)
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強調,食品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有助於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減少產品不符衛生標準的情形,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