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有關歸仁區某私幼發生違法事件,教育局表示,本案於12月30日接獲陳情後立即啟動調查,並行文該幼兒園對行為人先予停職,該案經三名外聘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日前已完成調查,並於1月20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吳姓教保員因對幼兒有多次身心傷害的不當管教行為,屬情節重大,因此認定該員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裁罰40萬元。對同班另一名王姓教保員,因消極不作為且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因此裁罰4萬元。
教育局強調,在虐童零容忍政策下已明確宣示,本案針對園方因未善盡管理責任而發生情節重大不當管教事件,除依法對負責人處以最高6萬元罰鍰外,也將核予停招一年處分,若日後再發生相同事件,不排除將會加重處以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處分。全案教育局也將主動移送司法單位依法偵辦。
教育局表示,本案在調查過程中,承辦人員主動發現另一個3歲小班也有疑似不當管教行為後,隨即立案調查,後續有家長反映其他幼幼班也有類似情形,教育局皆立即偕同社會局社工至該園保全證據並啟動調查,於過程中警方取回監視硬碟,其中幼幼班影像疑似毀損部分已還原,目前2案皆已組成調查小組立案調查中,後續將依調查程序檢視相關監視器影像並訪談相關人員,如認定有違法行為,也會依規定對行為人及負責人課以重責。
針對議員質疑本局調查漏掉某些教保服務人員不當行為,教育局表示,為釐清行為人違法行為,已調取兩週監視器畫面,並花費大量心力檢視14天監視器畫面,且將相關影像資料全部提供調查小組檢視,本案因受害幼生高達18名、且行為次數較多,因此在家長觀看錄影畫面時,僅先呈現部分較明顯的不當管教行為畫面,雖未全部提供家長觀看,但全部均有列入調查報告,足以做為認定委員會綜合判定之心證,最後亦已做成該行為人終身不適任之處分。
有關議員提及為何不能提供受害幼兒家長全部去識別化不當管教影像,教育局表示,目前其他縣市皆未提供去識別化影像資料,南市提供每位幼生家長一段去識別化影像已是最積極的作法,如果要作為提起司法訴訟依據已經足夠,且教育局在全案完成調查後也會將所有完整影像資料主動移送司法單位偵辦。製作去識別化影像需要耗費行政機關的人力與經費成本,須符合行政程序法第46條第2項、檔案法第18條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除非有全部提供之必要性,否則也應考量比例原則及效益問題,才能兼顧兒少隱私及家長權益。
教育局表示,針對幼兒園不當管教的違法行為,教育局在虐童零容忍政策下,對每一案件的調查處理絲毫不敢懈怠,負責承辦同仁為儘快釐清案情,並以確保行政調查與認定作業周延,日以繼夜的工作,身心承受的壓力亦不小,目前已建立與婦幼隊緊密連繫的機制,讓家長決定是否另提民刑事司法主張,盼各界亦給予基層同仁鼓勵與肯定。
教育局最後表示,針對受虐或目睹暴力之幼生心理受創,將請社政單位啟動心理輔導,並加強幼兒園平時稽查,不定期抽查幼兒園監視器影像,請幼兒園並加強教保服務人員教育訓練。教育局重申,針對發生不當管教事件的幼兒園,一旦查證屬實,絕對會依規定從重議處,希望各園務必要求所有教保人員落實正向管教理念、展現幼教專業知能,才能贏得家長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