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南市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進行抽驗,以檢測市售蔬果的農藥殘留情形。114年1月至2月共計抽驗82件蔬果產品,其中75件符合規定,7件不合格(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針對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衛生局已責令業者立即下架,禁止販售,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處理或移請來源轄區衛生局依法辦理。

(圖說)本次抽驗發現不合格品項包括烹調提味常用小辣椒、香菜。(記者鄭德政攝)
衛生局指出,本次抽驗發現不合格品項包括目前盛產的蓮霧,及烹調提味常用的辣椒、香菜,還有時令蔬菜芥藍、茼蒿、油菜等。針對這些品項,衛生局已將其列入年度重點加強抽驗範圍,以確保食用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若蔬果農藥殘留超過限量標準,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圖說)本次抽驗發現不合格品項包括時令蔬菜芥藍、茼蒿、油菜等。(記者鄭德政攝)
衛生局表示,市面上的抽驗屬於終端管理,呼籲農友務必正確施用農藥,遵循相關法令,以確保農產品安全;販售業者則應主動索取並保留完整的產品交易憑證,並拍攝產品外箱的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存證。一旦發現蔬果農藥殘留超過限量標準,完整的交易紀錄有助於追查產品來源,若業者無法交代來源,將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李翠鳳提醒,民眾選購蔬果時,除優先選擇當季產品,亦可挑選具生產追溯 QR Code、產銷履歷等可溯源標章的農產品,以確保食用安全。烹調與食用前,應以流動清水浸泡並充分沖洗;烹煮時,建議打開鍋蓋,讓殘留農藥隨水蒸氣揮發,以進一步降低農藥殘留風險;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