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 記得繳稅 11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今(114)年自用全期暨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已於3月21日寄出,提醒車主於4月30日前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圖說)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記者鄭德政攝)
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除可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星展、匯豐及渣打銀行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自動櫃員機(ATM)繳納外,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
為響應環保減紙減碳,財稅局鼓勵民眾踴躍申請「電子稅單」,以電子方式(e-mail)寄送繳款書、轉帳通知,除了不怕漏收外,也可以點擊繳款書上QR-Code直接連結繳稅,完全無紙化,還可參加該局環保APP集綠點活動;多車族民眾也可以向該局申請繳款書、轉帳通知歸戶,歸戶後可將5輛車繳款書歸戶成1張,轉帳通知則以清冊方式列示,取代原先1輛車即1張繳款書或轉帳通知,民眾可於使用牌照稅開徵前2個月向該局申請前述2項措施,逾期申請者自次期適用,一併申請,繳稅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