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市議員林燕祝今(17)日質詢指出,臺南市毒駕案件四年爆增百倍,去年案件數創新高,更踢爆警察局所使用的毒品快篩試劑已過期近8個月之久,近年毒駕問題嚴重卻查緝困難,她憂心過期的毒品試劑,恐影響篩檢的準確度,要求各分局落實清查盤點試劑數量,建議市府應編列預算採購歐美地區所採用「口腔液快篩器」,並籲中央盡快修法,不要讓基層員警無援,取締毒駕才有感。

(圖說)市議員林燕祝今日質詢,臺南市毒駕案件四年爆增百倍,去年案件數創新高,更踢爆警察局所使用的毒品快篩試劑已過期近8個月之久,近年毒駕問題嚴重卻查緝困難,她憂心過期的毒品試劑,恐影響篩檢的準確度。(記者鄭德政攝)
林燕祝秀出手上的試劑表示,目前警察局的毒品試劑都是由刑警大隊統一招標購買,分配給各分局自行保管運用,但她手上的這些試劑有效期限都在去年10月31日就到期,過期近8個月,試劑檢測對查緝毒品結果是重要依據,會使用過期試劑是否為試劑量不夠,警察局有必要了解清楚。她說,許多交通事故都是因毒駕造成,其中又以近年興起的依托咪酯類俗稱「喪屍煙彈」造成傷亡最為嚴重,員警執法工具不足也是毒駕查緝困難的原因之一,快篩試劑的研發速度趕不上新興毒品的崛起。

(圖說)市議員林燕祝秀出手上的試劑表示,目前警察局的毒品試劑都是由刑警大隊統一招標購買,分配給各分局自行保管運用,但她手上的這些試劑有效期限都在去年10月31日就到期,過期近8個月,試劑檢測對查緝毒品結果是重要依據,警察局有必要了解。(記者鄭德政攝)
林燕祝表示,臺南市近幾年毒駕案件爆增,她各別向刑大與交大調閱毒駕案件數做比對,經她了解113年的案件量會爆增,是因為立法院在112年12月8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之3修正案,將毒駕納入此規範,並由警方加強查緝,但兩邊單位的案件數會有所落差,其中因素為尿液檢驗量能飽和檢驗報告延遲,導致警方無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於2個月內舉發。

(圖說)市議員林燕祝(右)質詢警察局長林國清(左),建議市府採購歐美地區所採用的「口腔液快篩器」,即可當場確認有無毒駕行為,抓毒駕才有感。(記者鄭德政攝)
林燕祝指出,毒駕之所以查緝困難,在於員警於盤查時,僅能以觀察駕駛人的行為、應對言詞與精神狀態等做綜合研判,如察覺有異狀也未在車內發現疑似毒品或施用毒品器具,還要詢問駕駛人是否有意願接受尿液採驗,不同意就得人車放行。

(圖說)市議員林燕祝(右)請市長黃偉哲(左)向上反映基層員警執法的難處,擴大警方查緝毒駕的執法權限,她會請立委在中央修法,盡快將毒品快篩法制化,才能有效遏阻毒駕案件的發生。(記者鄭德政攝)
林燕祝進一步指出,毒駕必須經尿液測試檢定,尿液送檢結果為陽性,警方才能夠依法吊扣其駕照,尿液送檢通常需要14至20天不等回復檢驗報告,有別於酒駕,只要員警經過酒測迅速就能知道酒精濃度是否超標,就可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照,建議市府採購歐美地區所採用的「口腔液快篩器」,即可當場確認有無毒駕行為。
林燕祝要求各分局落實清查並盤點毒品快篩試劑,請市長與警察局長向上反映基層員警執法的難處,擴大警方查緝毒駕的執法權限,往後對於毒駕的案件可以從速且從重處理,她會請立委提出在中央修法,盡快將毒品快篩法制化,才能夠有效的遏阻毒駕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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