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南市府因應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因應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自明年1月1日起,由現行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計14大類管制對象。本次規定取消厚度管制,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可分解塑膠材質之塑膠袋亦不可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但直接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或裝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及洗衣服防塵袋都排除。
為落實響應推廣限塑政策,南市環保局以創新方式,循環再利用推廣「幸運環保購物袋」袋袋相傳,向市民以集點方式,募集可再循環使用之購物袋(包含二手不織布購物袋、紙袋等),經清潔整理後,加上吊牌製作成可再循環使用之購物袋;已於105年度辦理百貨公司、量販店及超級市場等設置幸運環保購物袋取用櫃共14處外,106年因應107年管制對象,設置1家家電3C量販店、6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4家量販店、2家藥局及環保局東一辦公室等14處設置點,共計28處。活動推行至今,總共回收達約43,750個購物袋,並借出約39,500個幸運環保購物袋約達1,754公斤。另藏金閣自106年11月份起於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的二手家具拍賣會,凡消費滿1,000元就送1個環保小提袋,送完為止。
南市環保局於7至12月時,對原七大類之500家業者查核、新增七大類之2000家業者及辦理8場法規說明會,邀請臺南市23個新增業別公會與代表性店家參加,透過媒體或主動參加公會會員大會等方式廣為宣導;另該局擇定東區、安平區、中西區、南區、永康區重點區域,沿商店街發送宣導單張並針對107年管制修正政策進行說明,共宣導3,500家次以上;釐清民眾誤以為本項政策係為完全禁止使用塑膠袋之行為及提高列管業者及民眾合理接受本項政策執行之意願。

(圖說)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自明年1月1日起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市府宣導因應對策。(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