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幸福宜居綠色城市 電動車免繳牌照稅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為帶動電動車產業興盛,兼顧發展綠色能源,減少空氣污染,鼓勵民眾多購買、騎乘或駕駛電動車,與市民一起共築宜居大台南,凡車籍設於台南市的電動汽車,自101年1月6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電動機車自107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均免納使用牌照稅。
以排氣量2400cc的汽油小客車與與馬達最大馬力262HP電動小客車做比較,每年牌照稅皆為1萬1,230元,假設101年就擁有電動小客車的人,就可省下10年計11萬多元的牌照稅,市民可利用節省的稅金,改做其他生活支出或做點小投資。
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免牌照稅的電動車輛是指純電動車,不包含油電混合車、燃油車;而馬達最大馬力20.19HP以下電動機車原本就免稅,電動車輛免牌照稅不僅可加速二行程機車汰換、報廢,也促使民眾樂於購買馬力更大的代步車。


(圖說)台南市政府為建立台南市幸福宜居綠色城市,至110年底電動車免繳牌照稅,市府停車場內,使用電動機車民眾仍不普遍。(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