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社會局查獲違法托嬰中心 籲家長送托前先查明有無立案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近期加強對轄內托嬰中心的稽查工作,今(30)日一早由社會局長黃志中親帶隊前往歸仁區托嬰中心進行稽查,查獲有停業托嬰中心違法收托兒童情事,社會局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及第108條規定,對該托嬰中心處3萬元罰鍰,並要求托嬰中心於10日內限期改善,社會局也對送托家長逐一說明,該托嬰中心現為停業狀態,不得收托幼童,後續將協助家長轉換保母或其他托嬰中心。

(圖說)今日一早社會局長黃志中(中)親自帶隊前往歸仁區托嬰中心進行稽查,查獲有停業托嬰中心違法收托兒童情事,社會局立即依法開罰並限10日內限期改善。(記者鄭德政攝)
社會局指出,該停業托嬰中心於去(107)年10月30日申請停業,經社會局核備在案,今社會局主動前往稽查,發現該托嬰中心竟於停業期間仍持續收托,現場查獲收托二十一名,另查閱收托名冊竟達二十五位幼童,已嚴重影響受托孩童及家長權益。社會局說,違法的托嬰中心無法加入準公共化服務,連帶影響家長不能領取托育補助,家長將幼兒送托至未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或未立案的托嬰中心,這樣的選擇對家長及幼兒而言缺乏保障,不但無法申請托育補助,幼兒也沒有投保學生團體保險,安全及品質都有疑慮,非常容易產生糾紛。
社會局長黃志中嚴正指出,台南市重視幼兒的托育安全及家長的送托權益,對於違法情事絕不寬貸。社會局每半年會針對立案托嬰中心不定期稽查,另對新立案托嬰中心,3個月稽查1次,為確保托嬰中心的環境安全及照顧服務品質,轄內的立案托嬰中心,均經由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及社會局共同至現場勘查,並待環境設備及人員資格完全符合相關法規後,才能核發立案證書。
臺南市目前有69家立案托嬰中心,相關的立案資訊及收費標準隨時更新並公佈於社會局網站,提醒家長可多加利用查詢,或發現有未立案托嬰中心,請洽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褔利科06-2985085檢舉。